凤阳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进一步增强全县市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同时检验我县防空警报、应急广播设施设备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定于2025年9月18日组织实施我县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具体事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进一步增强全县市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同时检验我县防空警报、应急广播设施设备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定于2025年9月18日组织实施我县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具体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并在试鸣的五日前发布
为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黑龙江省政府相关规定,2025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9时10分进行全市人民防空警报统一鸣放。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是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备和控制系统保持完好程度的重要
9月9日,记者从清远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获悉,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清远将于2025年9月18日在全市各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近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记者了解到,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清远全市各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定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北京时间9时18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